[0]**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8001 | 标段名称 | **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3年度达标区建设项目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3年度达标区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河下街道和淮城街道 2.1.2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费用约1亿元。包含:达标区“320803-07-03”位于河下街道和淮城街道,面积 1.53 平方公里,北至翔宇大道,西至北门大街,南至**路和**大道,**梁红玉路和楚州大道;达标区“320803-08-03”位于**区河下街道,面积 2.48平方公里,北至承恩大道,西至海天路,南至翔宇大道,**经四路和怀恩路。境内所涉及的居民小区****事业单位、“小散乱”商户等,以及根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期为200日历天(保修期不在施工工期内) 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施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3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05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9 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出排水管网)(业绩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10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满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的规定。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除满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工程所涉及施工的实际情况,要求监理员不少于3名,须提供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员证。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且须满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12 ****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至 2024年 9 月 18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247: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19 日 9 时 00分,地点:通过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222.****.247) 找到**新系统“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区西长街417号 联 系 人:严书记 电 话:0517-****69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淮海西路179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7****7227 ****交易中心****中心联系地址:**市**区**北路29****党校院内西北侧办公楼) 联系电话:0517-****9609、****96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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