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竣工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36955X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金延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科兴大道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三环高速公路**至**段竣工环保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碚区,**市**区,**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25 |
渝(市)环准〔2020〕0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 |
39127.6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53695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5********405873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1-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803-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高速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高速公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76.1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共设有特大桥4568.5m/3 座,大桥12242.5m/30 座,中小桥534.5m/13 座。设有特长隧道 7061m/2 座,中长隧道 11276.1m/8 座。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12 座:其中 4 座枢纽互通,8 座一般互通。设服务区 2 处,养护工区 2 处,****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 8 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路线全长 76.1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共设有特大桥 4569.4m/3 座,大桥 11908.7m/30 座,中小桥 652.3m/13 座。设有特长隧道 7061m/2 座,中长隧道 11276.1m/8 座。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12 座:其中 4 座枢纽互通,8 座一般互通。设服务区 2 处,养护工区 2 处,****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 8 处。 |
线路长度未变化,验收阶段变更新增两座桥梁(K60+551、K33+206均为跨燃气管道桥),同时部分桥梁长度有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线标准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 24.5m;龙溪**江特大桥采用左右幅分离式断面、四车道高速公路(80km/h)+四车道市政道路(40km/h)+人行道设计,宽度为 43.5m,其他桥梁采用左右幅分离式断面宽度为 24.5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线标准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 24.5m;龙溪**江特大桥采用左右幅分离式断面、四车道高速公路(80km/h)+四车道市政道路(40km/h)+人行道设计,宽度为 43.5m,其他桥梁采用左右幅分离式断面宽度为 24.5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 1)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耕地、林地等占用; 2)加强挡护、排水和边坡整治等工作,采用本地物种开展植被恢复,与周围景观协调; 3)妥善收集处理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和垃圾,项目完工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恢复原状; 4)严格****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市茅庵红叶森林公园、统景风景名胜区、**山风景名胜区、“四山”管制区的施工范围,采取以隧道、桥梁为主的穿越形式,隧道出入口避让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之外;施工便道布设时,充分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扰动; 5)严格控制隧道口仰面开挖,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剥离表土在路基沿线施工场地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分层堆放”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堆方结束后顶面复垦、边坡绿化;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采用视觉冲击较小的路基、桥梁、护坡经过应在和绿化方案,确保于周边景观协调统一; 6)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对鸟类等保护动物的惊扰;利用桥梁、涵洞等****联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连接路基区的护栏、隔离栅等防护措施,减缓行车对动物活动的影响。 7)桥梁涉水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钢护筒围堰进行施工;施工前对水生动物进行驱赶;及时清理桥梁基础施工弃渣,施工场地污水、固体废物禁止进入河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施工用料及渣场的堆放应远离水体;禁止在河岸附近设置机械冲洗点,在渔业部门指导下开展增殖放流、鱼类生境恢复工作。 8)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避免大风天气施工;邻近环境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拌合站地面硬化,筒仓设置顶除尘器;加强取土采剥的扬尘管理,取土、弃渣、砂石骨料等易撒漏物料采用密闭汽车装载;水泥、沙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严禁采用煤、中油等高污染燃料,沥青拌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和笨并芭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沥青拌合站选址应在高速公路二环以外,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300m。 2****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中心等产生的餐饮油烟经处理达到《**市饮食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859-2018)后屋顶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 1)涉水桥墩施工采用钢护筒围堰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收集后农用。 2)隧道施工因地制宜采取“以堵为主”或“排堵结合”的施工方案,采取超前预探、超前堵水等措施减少地下水漏失,隧道排水采取混凝沉淀处理后排放,****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较近的**隧道进口排水井沉淀后回用于拌合站生产、机械清洗、洒水降尘等环境,不得直接排放。制定隧道顶部居民应急供水方案和隧道非正常工况排水截断、收集、处理等相关应急处置方案。 3****服务区、石船服务区、清平养护工区、统景养护工区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服务区、清平养护工区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附近溪沟最终分别汇入御**和嘉**。草街服务区污废水近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附近溪沟汇入嘉**,远期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草街片区城市污水管网。****中心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溪沟汇入长江。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处理收集后农用。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震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施工车辆进出场减速慢行,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隔声。 2)运营期设置36处声屏障,长度约7100m,高度2.5~3m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力规划沿线土地利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隧道产生的废石等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2)服务区、收费站、****中心及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有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施工期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污水截留和拦挡设施,储备砂子、毛毡等拦油和吸油应急物资;加强施工用油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江特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施工期的风险应急管理。 营运期加强对龙溪**江特大桥、三圣特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御**大桥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龙溪**江特大桥、老板沟大桥、杨家沟大桥、伍家堡大桥、竹林轩大桥、双**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御**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于桥梁适当位置事故池,龙溪**江特大桥、老板沟大桥、杨家沟大桥、伍家堡大桥、三圣特大桥、竹林轩大桥、双**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御**大桥两端设置应急电话和监控设备和限速标识;龙溪**江特大桥、后河大桥、宋****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牌;****服务区设置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个设置50m3事故池1座,停车区、截污沟、事故池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重点防渗区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 1)公路设计采用桥、隧、路基相结合的形式(桥隧占比46.6%)减少了耕地、林地占用; 2)工程沿线及临时占地做好了挡护、排水和边坡整治等工作,临时占地恢复采用狗牙根、大叶黄杨等本地物种,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3)施工场地已按照重新报批环评要求恢复; 4)根据验收核实线路在以上生态敏感区内均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线路不涉及统景风景名胜区法定范围,生态敏感区内施工便道布设时,尽量利用现有道路; 5)施工过程中已严格控制隧道口仰面开挖,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剥离表土在路基沿线施工场地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分区采取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分层堆放”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堆方结束后顶面复垦、边坡绿化;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采用视觉冲击较小的路基、桥梁、护坡经过应在和绿化方案,确保于周边景观协调统一; 6)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捕杀野生动物的事件;施工高噪声作业时段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利用桥梁、涵洞等****联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为隧道全下穿,无路基工程。 7)桥梁涉水施工均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钢护筒围堰进行施工;施工前对水生动物进行驱赶;及时清理桥梁基础施工弃渣,施工场地污水已妥善收集未排入周边水体,施工固体废物未进入河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施工用料及渣场的堆放已远离水体;未在河岸附近设置机械冲洗点,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在2019~2023年期间负责线路沿线涉及水体的水生生态修复,期间进行了鱼类增殖放流(共计109万尾)、生物和非生物要素监测、鱼类生境修复( 2020~2023年间建设单位每年修建人工鱼巢不少于800 m2(2020年834m2、2021年960 m2、2022年864m2、2023年907.5 m2),预计2024年继续投放不低于800 m2)等多项工作,并开展了效果评估。 8)线路穿越法定保护区均取得合法的行政许可,并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补偿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租用洒水车进行定期除尘,邻近环境保护目标的施工场地均设置围挡;拌合站采取了地面硬化,筒仓设置了顶除尘器,碎石料运输采用密闭运输,水泥沙石等临时堆存设置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未使用高污染燃料,并在拌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和笨并芭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沥青拌合站选址均在高速公路二环以外,沥青拌合站施工期未出线扰民事件。 2****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中心等均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餐饮油烟经处理达到《**市饮食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859-2018)后屋顶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涉水桥墩采用钢护筒围堰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收集处理后农用。 2)隧道施工采取了 “排堵结合”的施工方案,隧道排水采取混凝沉淀处理后排放,****水库一侧排水利用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洒水除尘,未直接排放,****水库水源污染。验收期间,根据现场实际调查,施工期间狮子岭隧道进口处居民反映水量有所减少,****政府接入自来水管网。其余隧道施工期间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施工未对居民地下水饮用水源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基本消失。 3)。营运期各服务设施均安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其中服务区、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附近沟渠,最终分别汇入御**和嘉**,****中心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溪沟汇入平滩河,收费站****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草街收费站现阶段周边仍无市政管网,待周边市政管网完善后将接入市政管网。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各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平时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时保养,使各施工机械维持其低声级水平。在路线附近有村庄、学校的路段,强噪声施工机械避免在夜间施工作业。场地周边设置围挡。 2)运营期根据实际地形地貌以及周边敏感点拆迁等情况,针对性采取了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实际安装声屏障5882m,路基段声屏障高4m、桥梁段声屏障高3m(屏障底座有1m高实体桥梁护栏),根据监测在采取降噪措施后,线路沿线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后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施工弃渣土部分进行利用,剩余就近运至附近渣场堆存,弃渣场已按照要求进行恢复,****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 2)服务站点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施工期配备有污水截留和拦挡设施,储备 砂子、毛毡等拦油和吸油应急物资。建设单位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江特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以及其余桥梁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风险。 2)运营期龙溪**江特大桥、三圣特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御**大桥采用了加强型防撞栏设计;龙溪**江特大桥、老板沟大桥、杨家沟大桥、伍家堡大桥、竹林轩大桥、双**大桥、后河大桥、宋家湾大桥、御**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于桥梁适当位置设施事故池,龙溪**江特大桥及线路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两侧均设置监控设备和限速标识,线路经过饮用水源等敏感区域设置了警示牌,线路沿线设置应急电话,****服务区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停放区个设置50m3事故池1座,停车区、截污沟、事故池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重点防渗区要求。 建设单位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计划,线路全线拟进行监控升级改造,改造后线路全线将实现实时全路段全覆盖监控,对线路沿线突发事件响应将起到更好的应对作用。 |
根据实际情况声屏障长度有所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38 | 13.4 | 0 | 0 | 4.38 | 4.38 | |
0 | 1.45 | 13.4 | 0 | 0 | 1.45 | 1.45 | |
0 | 0.35 | 2.01 | 0 | 0 | 0.35 | 0.3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清平收费站、养护工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收费站、养护工区采用MBR一体化处理设施 | 代表性设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
2 | 统景收费站、养护工区(合建);草街服务区;****中心、木耳收费站(合建);石船服务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统景收费站、养护工区(合建);草街服务区;石船服务区;****中心、木耳收费站(合建):MBBR一体化处理设施 | 代表性设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 |
3 | ****收费站、玉龙收费站、****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污水处理后用作农肥 | 用作农肥 | ****收费站、玉龙收费站、****收费站:建设MBBR处理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代表性设施满足标准要求 | |
4 | ****收费站、****收费站:设置化粪池1座 | 用作农肥 | ****收费站、****收费站:建设有SBR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代表性设施满足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收费站、服务区等设置的餐饮食堂,炉灶均采用低污染的天然气,且均设置了抽风排气系统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859-2018) | 收费站、服务区等设置的餐饮食堂,炉灶均采用了低污染的天然气,且均设置了抽风排气系统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859-2018)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设置声屏障长度约7100m | 高速公路路沿30m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类标准,距高速公路路沿 30m以外的区域执行2类标准;现状位于4a类区的敏感点仍执行4a类标准。公路****学校、医院等重要敏感点,其室外昼间按60dB,夜间按50dB。 | 由于部分拆迁及实际情况,实际安装声屏障5882m | 代表性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服务区、收费站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服务区、收费站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线路涉及水生生态敏感区段在渔业部门指导下开展增殖放流、鱼类生境恢复工作。 | 建设单位在2019~2023年期间负责线路沿线涉及水体的水生生态修复,期间进行了鱼类增殖放流(共计109万尾)、生物和非生物要素监测、鱼类生境修复( 2020~2023年间建设单位每年修建人工鱼巢不少于800 m2(2020年834m2、2021年960 m2、2022年864m2、2023年907.5 m2),预计2024年继续投放不低于800 m2)等多项工作,并开展了效果评估。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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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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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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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建设将对保护区渔业**造成一定损失,主要采取鱼类增殖放流和简易人工鱼巢的方法来弥补这些损失。 拟选定草、鲢、鳙、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南方大口鲶、厚颌鲂等 7 种鱼类为放流种类。建议投放60万尾。 在大桥两侧岸线每年投放 8 个单元简易人工鱼巢(每个单元100m2),以修复因项目建设而被破坏的岸线。投放期持续 5 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进行了鱼类**补偿与修复,投放鱼苗109万尾,增殖放流品种选择中华倒刺鲃、 岩原鲤、鲢、鳙、草鱼共5 种鱼类。 2020~2023年间建设单位每年修建人工鱼巢不少于800 m2(2020年834m2、2021年960 m2、2022年864m2、2023年907.5 m2),预计2024年继续投放不低于800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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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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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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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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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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