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心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206077 | 建设单位法人:辛东原 |
刘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山****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锅炉房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
经度:120.076 纬度: 36.1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2 |
胶环审〔202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2060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206077 | 验收监测单位:**盛****公司 |
****0283MA3N0UY52D | 竣工时间:2020-03-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1-05-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6-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listshow.php?cid=39 id=59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扩建项目拟建****开发区黄河路101号,项目位于原有厂区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拟新增7台燃气锅炉(其中5台 4t/h、2台 2th),为生产提供热能,年消耗天然气300万立方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因素将得到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该扩建项目拟建****开发区黄河路101号,项目位于原有厂区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拟新增7台燃气锅炉(其中5台 4t/h、2台 2th),为生产提供热能,年消耗天然气300万立方米。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扩建项目拟建****开发区黄河路101号,项目位于原有厂区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拟新增7台燃气锅炉(其中5台 4t/h、2台 2th),为生产提供热能,年消耗天然气300万立方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因素将得到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该扩建项目拟建****开发区黄河路101号,项目位于原有厂区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拟新增7台燃气锅炉(其中5台 4t/h、2台 2th),为生产提供热能,年消耗天然气300万立方米。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该扩建项目拟建****开发区黄河路101号,项目位于原有厂区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拟新增7台燃气锅炉(其中5台 4t/h、2台 2th),为生产提供热能,年消耗天然气300万立方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因素将得到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该扩建项目拟建****开发区黄河路101号,项目位于原有厂区锅炉房内。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拟新增7台燃气锅炉(其中5台 4t/h、2台 2th),为生产提供热能,年消耗天然气300万立方米。 |
已建设 5 台 4t/h 锅炉,剩余两台 2t/h 锅炉备用,待老厂整体搬迁时,一同搬迁至新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纯水系统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 (二)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市****中心或其 他单位进行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一)纯水系统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 (二)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市****中心或其 他单位进行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进行日常监测、监察。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处理站,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收集****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胶****处理厂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严格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严格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已审领申领排污许可。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0126.33 | 0 | 0 | 0 | 30126.33 | 30126.33 | / |
0 | 0.0325 | 0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387 | 2 | 0 | 0 | 0.387 | 0.387 | / |
0 | 0.1008 | 0 | 0 | 0 | 0.101 | 0.1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足《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产生量约 2500t/a,收集后排入厂区 ****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胶****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曝气+MBR”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 800m3/d。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 pH 值(无量 纲)范围为:7.19~7.31,其他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为 CODCr:46mg/L、BOD5:11.3mg/L、 悬浮物(SS):43mg/L、氨氮(NH3-N):3.12mg/L、总氮:4.26mg/L、总磷:0.62mg/L、 溶解性总固体:223mg/L,动物油类:0.16mg/L,石油类:0.1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7mg/L,均小于其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汇集到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P4)排放。 |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P4)中烟尘最大折算浓度为 4.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1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 2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10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密闭厂房、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表 1 中 2 类标准 | 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厂房、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南、北、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最大为 56dB(A), 小于其标准限值 60 dB(A);夜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 49dB(A),小于其标准限值 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 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采取**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 理能力的市****中心 或其他单位进行转运、处置。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 求。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 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 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生活垃圾****处理场 处理。 | 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 RO 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鑫泰恒环 ****公司处置。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调 动原有项目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 理场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管道天然气泄漏风险及次生的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 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主要有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消防废水排放、地下水防 渗措施被破坏等事故。事故发生后,污染物可能通过下渗、地表径流、地下径流污染周围水环境。 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企业制定了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对环保设备进行管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2)厂区内设雨水管网总阀。 (3)事故发生时,可将事故废水收集进入厂区内污水站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