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3714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098.00
最高限价(如有): ****098.00元
采购需求:
********中心建设项目 | ********中心建设项目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1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098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98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参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时间: 2024-08-27 19:00:00 至 2024-09-0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9-18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公司0951-****120、****980000获得帮助。 2.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共**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188588。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回****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西路7号
联系方式: 095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095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瑞莉
电话: 0951-****2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关莉、李双双
电话: 0951-****98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定稿采购需求.docx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