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库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业务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办公室(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淮政务投资复〔202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业务库装修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生态文化旅游区**路与万瑞路交汇处,中交香滨国际1#楼。
2.1.2建设规模:****花园1号商业楼-101室、-102室、101室(局部)进行装修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3994.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9.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5.3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工程、电梯拆除工程、墙面拆除工程、顶面拆除工程等)、加固工程(植筋加固工程、梁粘纤维布加固工程、梁柱混凝土构件加大截面工程等)、土建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顶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等)以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560.937977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
2.1.5其他: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业务库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自2022年8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8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5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4.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05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R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R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G1取值为:10%、15%、20%,G2取值为10%、15%、20%、25%、30%。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的投标人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增补。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或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 (项目名称)的 (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 我方未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自2022年8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8月27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5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联合体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 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3.0分 | ||||||
施工组织设计:16.0分 | ||||||||
业绩:1.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R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方法四: 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评审因素分值页数要求评分标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0≤5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0≤4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0≤10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0≤12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0≤28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0≤15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2.0≤5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0≤28页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 |
2.3.3(3) | 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注: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加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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