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8月27日
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文化墙布展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办公楼文化墙布展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 | 1 | 11.5万元 | |
合计 | 11.5万元 |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1.2.须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1.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到****(****广场4楼获取谈判文件。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日15时00分00秒(**时间),地点为********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4.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0-****758
传真:/
地址:****广场4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0-****399
传真:/
3、监督部门:****集团纪委
联系人:王书记
监督投诉电话:0570-****285
地址:**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