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呼吸器气瓶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厂需求,****(以下简称:****工厂8个空气呼吸器气瓶检验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议)标项目:空气呼吸器气瓶检验
二、招(议)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议)标地点:****
四、招(议)标日期:另行通知
1、招标说明
为确保****空气呼吸器气瓶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规避公司法律风险,计划对**双汇现有8个空气呼吸器气瓶检验。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检验与维修服务,并出具正规符合法律法规的检测报告。
五、合同期限:一次性
六、招标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
2、投标****管理局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的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客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经现场评委审核、调查,确认资料真实有效后,方可参与本次竞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报价须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资质、公司介绍及曾经做过的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等资料待到现场。采取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最低价为第二轮报价的标底价。第二轮报价需等于或低于第一轮的最低价,第二轮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价格。若第二次报价出现只有一人报价,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
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6、不得有恶意中标、串标、弄虚作假、弃标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律取消竞标资格;
7、中标结果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及价格保密。
七、中标要求
1、合同签订:合同拟定无异议后,中标客户7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弃标;
2、单独经营:在合同期内,中标方未经招(议)标方同意私自将项目评价服务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招(议)标方有权按悔标对中标人作出处理。
3、保密义务:投标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商务、财务及其它有关资料、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九、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渤**路7号
2、联系人及电话: 柳少龙 15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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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