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凡河镇沙山子村路基换填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凡河镇沙山子村路基换填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6,881.67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县凡河镇沙山子村路基换填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31日 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街道柴河街32号4-1-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时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街道柴河街32号4-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4时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街道柴河街32号4-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2)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4、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二次报价环节,需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凡河镇沙山子村
联系方式:151****1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省**市**区**街道柴河街32号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电 话: 152****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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