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库房门(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更换库房门(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8月27日
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 ****150.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000.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省****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500.00 元
公示期: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 : 崔宏绪,联系电话: 177****9667 。应急客服电话: 010-****8640 (接听时间: 8:30-12:00,13:30-17:30 ,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 “ 应急客服电话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 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需有委托授权书 ) 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联系人:陆经理、沈经理、崔经理
联系电话: 010-****8640 、 177****9667
五、发布媒介
中粮 E 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