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开发区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正常公告 |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改革局以《****开发区小**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3]41号)及《****开发区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3]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补助或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在闽粤经****管理委员会资金专户中列支。招标人为****、潮****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潮****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饶****经济开发区小**产业园(汫洲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44.72亩,建筑面积约70919.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软基处理;建设通用厂房,建筑面积约57477.2平方米;服务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3377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同时配套相应的附属工程(含电梯工程、室外10KV配电工程、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系统、雨水、污水连接市政管网、室外照明工程、外景观、绿化、室外混凝土地埕硬化、围墙及大门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26489万元,其中:工程费206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0.11万元,预备费1772.89万元,土地费用2555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4739.49平方米,其中5-6层通用厂房3栋51755.01平方米,12层服务综合楼1栋12406.06平方米,单层门房1栋40.0平方米,一层地下室538.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及服务综合楼)、附属工程(电梯工程、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系统、室外雨水、污水系统、室外10kV配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室外混凝土地埕硬化、围墙、大门、室外景观、绿化、其他配套)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739.4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45.0m(不含女儿墙高1.5m),最大跨度为9.8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578.48平方米。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 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14.58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 计划施工工期:54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有效资质的企业;
3.2 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4 已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www.****.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网址:https://www.****.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7 **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8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9 时 45分前登****交易中心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
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 9 时 45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县**大道
电话:0768-****14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县******管委会五楼506房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68-****053 电话: 138****63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7****0418
2024 年 8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