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排名不分先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淮****工业园凤鸣路2号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孟山北路21号2栋1单元102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学校师生提供食材供应服务。本项目共一个标包,****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学校、****学校、****幼儿园、****幼儿园、****中学、****幼儿园、****学校。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实行“1+1+1”模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056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华邦国际大厦1215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54633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056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华邦国际大厦1215
项目联系人: 刘洋 电话: 130****3333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