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的治理,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措施;施工过程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等。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及运输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营运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维护,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由第三方机构统一收集,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现场不设固废暂存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