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35页 格式12 工程量清单响应总价表(首页样式)替换模板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09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进行确认。
3、****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交易中心网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市学苑街5号
联系方式: 0429-****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海滨南路16-4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 172****3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苑工
电 话: 172****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