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兴泰化工年产15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500吨氟化液、150吨十二氟己烯氧基苯磺酸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1MA72880W95 | 建设单位法人:刘克 |
杨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兴泰化工年产15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500吨氟化液、150吨十二氟己烯氧基苯磺酸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12-C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 |
经度:102.07674 纬度: 38.4224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11 |
金环发〔2020〕3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3-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2454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1MA72880W9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宏博****公司 |
****0302MA72Y5086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71JM4W1R | 竣工时间:2022-01-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08SkBY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5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15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生产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入厂、精制棉粉碎工序、反应工序(碱化、醚化、尾气回收、 转料)、精制工序(洗涤、压滤、脱水、干燥、筛分、粉碎、混料、包装、压滤脱水废水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入厂、精制棉粉碎工序、反应工序(碱化、醚化、尾气回收、 转料)、精制工序(洗涤、压滤、脱水、干燥、筛分、粉碎、混料、包装、压滤脱水废水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2#醚化生产车间: (1)2个脉冲除尘计重仓(脉冲布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含尘废气汇总至1根15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 (2)4台碱化/醚化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引至VOCs净化装置(一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设置1根15m高排气筒,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 3#后粉生产车间: (1)2台洗涤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水蒸气夹带的少量粉尘、2台压滤罐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水蒸气夹带的少量粉尘,有机废气及含尘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 (2)共设2套干燥、筛分、粉碎设备;闪蒸干燥机及其配套的二级旋风分离装置产生的粉尘引至1级冷凝+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2根15m高(4#和5#)排气筒排放。 (3)混拼工序共设2台卧式混合机,2台卧式混合机产生的含尘废气引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区域: 盐回收工序MVR蒸发器产生的冷****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等经管道收集汇总后,引至VOCs净化装置(一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二级冷凝+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15高7#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数量变动: (1)G1-1 精制棉粉碎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 (2)G1-2精制棉粉输送至脉冲除尘计重仓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 (3)G1-3、G1-4碱化/醚化/尾气回收工序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 (4)G1-5洗涤工序废气、G1-6压滤/脱水工序废气经经一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 (5)G1-7干燥/粉碎/筛分工序废气经1级冷凝+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4#5#排气筒排放。 (6)G1-8混料/包装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6#排气筒排放。 (7)G1-9MVR蒸发工序废气通过一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通过7#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2#醚化生产车间: (1)2个脉冲除尘计重仓(脉冲布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含尘废气汇总至1根15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 (2)4台碱化/醚化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引至VOCs净化装置(二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设置1根15m高排气筒,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 3#后粉生产车间: (1)2台洗涤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水蒸气夹带的少量粉尘、2台压滤罐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水蒸气夹带的少量粉尘,有机废气及含尘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同碱化/醚化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一套VOCs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3#排气筒排放。 (2)共设2套干燥、筛分、粉碎设备;闪蒸干燥机及其配套的二级旋风分离装置产生的粉尘引至1级冷凝+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2根15m高(4#和5#)排气筒排放。 (3)混拼工序共设2台卧式混合机,2台卧式混合机产生的含尘废气引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区域: 盐回收工序MVR蒸发器产生的冷凝不凝气等经管道收集汇总后,引至VOCs净化装置(同碱化/醚化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一套VOCs净化装置,二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1根15高3#排气筒排放。未设置回收氯化钠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装置(布袋除尘器+二级深度冷凝处理+15米高(7#)排气筒)。 排气筒数量: (1)G1-1 精制棉粉碎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 (2)G1-2精制棉粉输送至脉冲除尘计重仓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 (3)G1-3、G1-4碱化/醚化/尾气回收工序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 (4)G1-5洗涤工序废气、G1-6压滤/脱水工序废气经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 (5)G1-7干燥/粉碎/筛分工序废气经1级冷凝+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4#5#排气筒排放。 (6)G1-8混料/包装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6#排气筒排放。 (7)G1-9MVR蒸发工序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吸收塔+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通过3#排气筒排放。 |
1、碱化/醚化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较环评阶段增加了一级水喷淋吸收塔装置,从而增加了处理效率。其它均与环评一致。 2、2台洗涤釜、2台压滤罐产生的有机废气较环评阶段增加了一级水喷淋吸收塔装置(同碱化/醚化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一套VOCs净化装置),从而增加了处理效率。其它均与环评一致。 3、较环评阶段少1套VOCs净化装置,盐回收工序MVR蒸发器产生的冷凝不凝气处理工艺与碱化/醚化反应釜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一致,故与碱化/醚化反应釜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用一套VOCs净化装置。 较环评阶段少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深度冷凝处理处理装置,由于盐回收工序产生的氯化钠含水率符合副产品质量要求,故本项目不再设置氯化钠干燥工序。 4、原环评中为7个排气筒,但实际建设中盐回收工序MVR蒸发器产生的冷凝不凝气处理工艺与碱化/醚化反应釜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一致,故与碱化/醚化反应釜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用一套VOCs净化装置,所以排气筒较环评阶段少1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一号罐区 建筑面积98.4m2(10m×9.84m),设置50%液碱储罐(200m3/立式固定顶)1个;设置1.0m高的围堰。 2、三号罐区 建筑面积850.94m2(31.4×27.1),设置氯甲烷储罐8个(七用一备)、环氧丙烷储罐2个,其中:氯甲烷储罐、环氧丙烷储罐、六氟丙烯储罐均为压力罐,乙醇储罐、液碱储罐、三氧化硫储罐均为常压罐。 3、办公楼 占地面积727.68m2;建筑面积2183.04m2(48m×15.6m;H=11.55m)。 4、控制室 综合用房,砖混结构。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300m2(30×10),一层,高5.2m。 5、循环水系统 设置循环水池1125m3个(15.5×30×2.4),配套建设循环水泵房1个,占地面积90m2(15×6);设置凉水塔2座。循环水量为500m3/h, 处理能力500m3/h;配备流量500m3/h,扬程为50米循环水泵2台(1开1备)。 6、消防水系统 设置消防水池2个,消防水池占地面积240m2(30×8),建筑面积240m2;配套建设消防泵房1个,占地面积78m2(13×6),建筑面积78m2;厂区内设置设置环形消防管网。消防泵房内设置电动消防水泵两台,型号为XBD9.2/55-150-315(1)B, (消防泵参数:流量55L/S,扬程=92m,功率=75KW,),一开一备;及消防稳压设备1套,维持消火栓系统压力。消防水池补水管设浮球式液压水位控制阀,当液面降低时,阀门自动开启补水。保证消防液位,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一号罐区 建筑面积108.675m2(10.5m×10.35m),设置50%液碱储罐(200m3/立式固定顶)1个;设置1.0m高的围堰。 2、三号罐区建筑面积882.34m2(31.4×28.1),设置氯甲烷储罐7个(六用一备)、环氧丙烷储罐3个(二用一备),其中:氯甲烷储罐、环氧丙烷储罐为压力罐,液碱储罐均为常压罐。 3、办公楼占地面积737.35m2;建筑面积2212.05m2。 4、控制室综合用房,砖混结构。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300m2(30×10),一层,高5.4m。 5、循环水系统设置循环水池1125m3(15.5×30×2.4),配套建设循环水泵房和消防泵房1座,占地面积252m2(28×9);设置凉水塔4座(2用2备)。循环水量为500m3/h, 处理能力500m3/h;配备流量500m3/h,扬程为50米循环水泵2台(1开1备)。 6、消防水系统置消防水池2个,消防水池共占地面积540m2(30×9×2),建筑面积540m2;配套建设循环水泵房和消防泵房1座,占地面积252m2(28×9);厂区内设置设置环形消防管网。消防泵房内设置电动消防水泵两台,型号为XBD9.2/55-150-315(1)B, (消防泵参数:流量55L/S,扬程=92m,功率=75KW,),一开一备;及消防稳压设备1套,维持消火栓系统压力。消防水池补水管设浮球式液压水位控制阀,当液面降低时,阀门自动开启补水。保证消防液位,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
环评时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处于未确定阶段,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936 | 3.118 | 0 | 0 | 2.936 | 2.936 | / |
0 | 0.476 | 4.796 | 0 | 0 | 0.476 | 0.476 | / |
0 | 0.036 | 0.423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77 | 0.13 | 0 | 0 | 0.077 | 0.077 | / |
0 | 0.0126 | 0.013 | 0 | 0 | 0.013 | 0.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 已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建设。 | pH值、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氟化物(以F计)、挥发酚、苯酚、苯、可吸附卤化物(AOX,以Cl计)、苯酚、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31962-2015)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氯化物、总氮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前粉车间精制棉粉碎工序 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 | |
2 | 精制棉粉输送至脉冲除尘计重仓工序 | 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2#排气筒) | 已建设 |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3 | 碱化/醚化/尾气回收工序、碱化/醚化/尾气回收工序、洗涤工序、压滤/脱水工序、MVR蒸发工序、污水处理:二级水喷淋+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15米排气筒(3#排气筒) | 甲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设 | 甲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4 | 干燥/粉碎/筛分工序 1级冷凝+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4#排气筒和5#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甲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5 | 混料/包装工序 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6#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污染物的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机械类噪声采用基础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落实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执行分区防措施要求。项目场地侧向以及上下游50m各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 | 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执行分区防措施要求。项目场地周围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依托园区内周围地下水监测井。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应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建设危废贮存间。本项目产生固废中,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废滤布、废机油、尾气处理残液、清罐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液、废活性炭(HW7、WO9、WO8、W49)属危险废物,厂区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依托园区环卫设施。统一集中处理。 试生产期间对回收工序回收的氯化钠含量进行检测,同时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满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作为副产品外卖;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未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 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废机油、尾气处理残液、清罐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液为危险废物,先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公司进行集中处置;生活垃****园区环卫设施。统一集中处理。 我公司对回收的氯化钠进行了鉴定,属于一般固废,并作为副产品外卖。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风险事故防范。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合理布局重大环境风险源,建立健全全方位防控体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溶剂和助剂的使用,规范收集、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按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连锁系统,配套建设事故围堰、应急池等风险防范应急设施设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区域联动机制,积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严格落实了《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了事故围堰、应急池等风险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定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风险级别属于较大风险,备案编号:620321-2022-011-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