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2026年度购买人力**市场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元整(****000.00元)
评审得分:86.8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4-2026年度购买人力**市场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县2024-2026年度购买人力**市场委托运营服务采购,(一)组织“2+N”招聘活动工作;(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三)招才引智高校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四)人力**市场大厅平台管理、运营、维护等服务。 服务要求:中标方应按照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总体要求,全面、高质量落实“2+N”招聘及“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公共招聘网”主渠道作用,统筹线上线下,充分利用运用新闻媒体、微信、直播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2+N”招聘活动的影响力、知晓度、参与度。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2 年,暂定730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采购人综合考评并能较好地完成各项服务及保障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戚卫锋(组长),丁配全,张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1.682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砀城镇红梅路 99 号,联系电话:181****337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道北中路
联系方式:139****1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砀城镇红梅路 99 号
联系方式:181****33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嘉、席焕
电 话:139****1878、181****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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