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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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已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市生产河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3〕196号****水利局《关于准予******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生产河位于通南高沙土地区,是流经**市医药高新区(**区)、**区境内“五纵 十横”之一骨干河道,发挥着供水、排涝、灌溉等多种效益。本次项目实施的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9.276千米,**护岸60.61千米,原址拆建生产河1号桥,**下河踏步、改造现状排水管等附属设施,与之相关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 2.2招标范围 **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视频监控系统、政府监管平台(省水利重点工程(生产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在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初步设计监管、施工图审查监管、施工进度监管、投资监管、大数据综合展示、项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数字化监管 8 个模块的功能)、移动业务应用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投资约370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90日历天,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质保期24个月(含上线试运行3个月),从本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和水利BIM技术开发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财务造假以及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况。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1)、(3)、(5)的要求和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3.1(4)以及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须至少具有水利BIM技术开发相关业绩; ②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 28日至2024年9月4 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省公共**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9月 19日 9时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叁佰陆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玖元玖角捌分(¥****629.98元),投标保证金5万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45分;2.技术部分:55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
(二)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南路309号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23-****44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文庄路1号久光大厦 邮编:2142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0****66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