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农牧民工朋友们:
大家辛勤工作、奋力打拼,用勤劳和汗水为家庭创造财
富,为社会贡献力量!在此,真诚的向大家道一声,辛苦了。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温馨提示如下:
一、工作前,要做到“一个清楚”
要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和详细地址,清楚建设单位名称(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和劳务分包单位名称,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清楚住建、人社部门“双驻双查”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进场入职,要做到“三个必须”
1.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大家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由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劳动合同要本人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要各保留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要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大家一定要保留一份纸质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2.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一定要确保自己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进出工作现场要通过实名制考勤设备“人脸动态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这将确****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千万不要嫌麻烦、不刷脸考勤就直接进入工作现场。
3.****银行卡。总承包单位应当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银行卡要自己保存,切勿转借、遗失和让他人代管,强行保管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三、发放工资,不忘“三个核实”、“四个确认”
1.“三个核实”:核实考勤、工作量是否准确;核实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是否准确;核实工资到账是否准确。
2.“四个确认”:考勤、工作量本人确认;工资表本人确认;工资到账情况本人确认;工作退场后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本人确认。
四、依法理性维权,牢记“五个不可取”
1.采取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行为讨要工资“不可取”;
2.采取打架斗殴、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方式讨要工资“不可取”;
3.以讨要工资为名帮助施工单位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不可取”;
4.被人利用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不可取”;
5.以欠薪为借口诈骗或处理借贷纠纷,“不可取”。
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在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市人力资****服务中心:**市**区**路616号,0475—****656
**区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明仁大街与交通路交汇处地税大楼2楼205室,0475—****018
开发区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楼 4楼413室,0475—****256
**市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创业路4号霍****执法大队1楼接待室,0475—****633
**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乌力吉木仁**段西侧人社大楼2楼228****客运站西侧),0475-****499
科左后旗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博王大街西段社保楼1楼西侧113室,0475—****233
**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青****段东侧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院内2号楼2楼西侧,0475—****728
科左中旗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大街与**路****法院后院执行厅1******局西侧),0475-****277
**县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辽河大街10号人社局4楼411室,0475—****593
**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东梁新区哈达图街东段2073****中心一楼西侧,0475—****553
****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