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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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住建厅、****住建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老旧小区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已完工和在建旧改项目的工程质量、返旧现象等事关群众身边利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对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治理,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切实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整治范围 2019年以来所有已完工和在建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自查自纠内容 1、改造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建设年代、项目地点),建立台账,明确改造年度和改造完成时限; 2、自查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拨付工程款至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滞留的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在建项****社区多方参与监督管理,对满足城镇居民需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4、改造完成后居民是否反映有水、路、气、电等群众“急难愁盼”没有解决的现象,群众满意度是否达到80%; 5、改造后是否有人管理,是否出现“返旧”现象情况等问题; 6、排查统计信访台账,及时发现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2024年6月至11月,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20日前) 1、建立从2019年以来改造项目台账,核查建成年代。 2、各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对已改造完并接收管理的小区开展“回头看”,逐一实地走访各小区,公布辖区投诉举报电话,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推动问题解决,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台账,实行逐一销号。 (二)专项整改阶段(2024年6月21日-9月30日) 1、根据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紧盯在建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质量安全,加快改造进度; 2、对已完工小区发现的问题,按小区、按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3、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督促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委员会(****),让业主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后续管理,督促具备条件的小区并已选聘的物业服务人对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护,业主自治的应加强托底管理,对无人接管的由国有物业企业兜底,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 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对已经过工程质保期的工程,属地街道督促物业服务人进行日常维护;未过质保期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属地街道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杜绝“返旧”现象发生。 五、组织保障 为更好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高 扬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霍天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 健 市住建局副局长 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宋景海 ****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 野 ****中心主任 王建羽 ****管理科科长 丁金祥 市****管理科负责人 张春慧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 王英剑 ****法规科负责人 武贺利 市住建局财审科负责人 吴晓博 ****服务站负责人 王 宁 ****中心负责人 白春宇 ****中心负责人 |
****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