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的竞争磋商公告
******公司关于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的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28 11:02
项目编号: XZP202****800053
项目名称: 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49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 |
范围 | 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下文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28 09:00 至 2024-09-04 17:00 |
获取方式 | 详见下文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09 14: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09 14: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
其他
项目概况 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预算金额:36.49万元 最高限价:36.49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1号楼、2号楼防水维修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5.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 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标室(****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方式:纸质递交材料。 售价:300元/份。不购买磋商文件,投标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王聪 联系电话:0516-****1233 地址:****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管理局http://jssjyglj.****.cn/index.html上发布。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办事处长山村
联系人:刘冲
电话:0516-****30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联系人:王聪
电话:0516-****123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招标导航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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