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招标的若****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项目编号****,2024年7月12日发布公告,2024年8月19日上午11:00在**政****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4日,****一中标候选人****西江****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尚天龙(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3691)在**工程建设云gt;数据服务gt;人员锁定显示担****开发区第三幼儿园监理工程监理不分标段工程、****基地项目.监理工程监理不分标段工程、万融大厦建设项目监理工程的监理总监的异议函。
经核实该情况属实,****西江****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7.2.4 “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的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建设部2013年5月13日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第3条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5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的要求。****西江****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属于中标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招标人选择现决定对该项目做废标处理,重新招标,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