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7590亩**12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通****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约7590亩**12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一号**约100亩,起拍价每年8万元,12年共计98.4万元;
二号**约160亩,起拍价每年14万元,12年共计172.2万元;
三号**约195亩,起拍价每年20万元,12年共计246万元;
四号**约125亩,起拍价每年10万元,12年共计123万元;
五号**约340亩,起拍价每年28万元,12年共计344.4万元;
六号**约210亩,起拍价每年20万元,12年共计246万元;
七号**约730亩,起拍价每年90万元,12年共计1107万元;
八号**约1200亩,起拍价每年150万元,12年共计1845万元;
九号**约4530亩,起拍价每年460万元,12年共计5658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1日9:30前用IE浏览器登****交易中心****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交易中心****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11日9:30前使用诚信库注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交纳竞拍保证金:一号**:10万元;二号**:10万元;三号**:10万元;四号**:10万元;五号**:10万元;六号**:10万元;七号**:60万元;八号**:60万元;九号**:120万元,到网****银行子账户并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1日9:30前
2、标的所在地:**市羊口镇任家庄子村
3、联系人:任泮福 135****3457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2024年9月11日9:30-14:00;(30分钟/项)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交易中心****中心官网、**日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四至:
一号**约100亩,南至排水沟,北至虾厂**底角,**防潮坝,西至围庄坝底角;
二号**约160亩,南至虾厂**侧10米,北至排淡沟,**防潮坝西底角,西至生产路沟东侧;
三号**约195亩,南至头圈南底角,北至卤水沟底角,**高压线西侧,西至生产路、豪源送水渠东侧;
四号**约125亩,南至头圈南底角,北至坨台生产**侧,**排淡沟东侧,西至生产路东侧;
五号**约340亩,南至坨台生产**侧,北至防潮坝北东西排水沟南侧,**12号滩西侧夹沟西,西至生产路东侧;
六号**约210亩,南至防潮坝内底角,北至防潮坝内底角,**防潮坝内底角,西至防潮坝内底角;
七号**约730亩,南至防潮坝北底角,北至半付滩南夹沟,**生产路西底角,西至弥河防潮坝西底角;
八号**约1200亩,南至防潮坝,北至5号滩头圈外底角,**防潮坝底角,西至袁立明进水沟东侧;
九号**约4530亩,南至虾厂**底角,北至11号滩北防潮坝外底角,**生产路西沟底,西至防潮坝西底角。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进行土地测量,出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承包期:
一号**,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承包期12年;
二号**,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承包期12年;
三号**,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承包期12年;
四号**,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承包期12年;
五号**,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承包期12年;
六号**,自2024年11月05日至2036年11月04日,承包期12年;
七号**,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36年12月30日,承包期12年;
八号**,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36年10月14日,承包期12年;
九号**,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承包期12年。
4、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费一次性收取,每满6年承包费增长5%,剩余10年承包费用每年一交,于每年的9月30日前交纳,先交款后使用。逾期30日不交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发包。出让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5、标的物只能用于**经营,不准变更用途,否则承包方赔偿损失并恢复原貌。在承包期内该盐场的**税、管理费及其他税费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必须服从羊口镇盐管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各项规定。承包方需要打卤井时须经发包方同意后统一规划设计,且由承包方自行办理有关手续,不办理手续不允许打卤井;承包方如需想用溴素水可与溴素厂自行协商,用电、用水同样如此,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相关手续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需对**进行修建或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新增修建或改造部分与**等其他设施一并无偿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及所上变压器,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归发包方所有。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如遇国家政策****政府占用地方,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所属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其中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属于固定设施投入部分经发包方认定后补偿归承包方);如遇临时占用补偿费归承包方,但必须恢复原貌后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偿费;若因国家电网修建铁塔等原因被部分占有,占用部分经发包方认可后进行协商补偿,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方生产经营前如遇**复垦,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原承包合同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复垦,以发包方为主体,土地复垦补偿补助费用全部归发包方所有,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的承包方投入双方协商补偿数额,承包方已交纳的剩余期限的承包费无息退回。150亩以下**配套4口卤水井,每150亩**配套6口卤水井,每超出一口卤水井每年向发包方交纳1000元使用费。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国家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市潍****路2466号福润得商务大厦1303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50****0038
2024年8月29日
****约7590亩**12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