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省级财政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瓦斜乡**村和塬畔村绿化造林及村道绿化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石** | 联系电话 | 139****396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30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30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8-28 14: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30 12: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1 | **2023年省级财政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瓦斜乡**村和塬畔村绿化造林及村道绿化项目001 | ****-01 | 服务类 | 193870.70(元) |
公告内容
****受****的委托,现对“**2023年省级财政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瓦斜乡**村和塬畔村绿化造林及村道绿化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投标将从**省(**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2023年省级财政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瓦斜乡**村和塬畔村绿化造林及村道绿化(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193870.7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扫描件(见格式文件);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县级以**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08月28日14时00分至2024年08月30日12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2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08月30日12时00分至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省**省****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1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
联系人:石**
联系电话:139****3969
联系地址:****政府综合办公区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89****2201
联系地址:**省**省****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11室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