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社区文化活动广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广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应对纳入储备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广场项目地块位于**市**县可镇定相营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1.47318°纬度:41.08887°,该地块占地面积为7650m2。目标地块2002年之前为耕地,2003年由于异地搬迁移民工程变更为空地,2014年6月建成********广场项目,现为广场用地,目标地块东侧、西侧和南侧均为居民,北侧为商户(主要代理销售正大预混饲料、****批发部、大北农饲料、**蒙农发展、汾酒-杏花村、蒙川酒坊,不涉及生产及加工)。。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等,分析现场踏勘、访谈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和污染物,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附件1: ********广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19.8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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