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年产100万台套聚氨酯泡沫汽车座合成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台套聚氨酯泡沫汽车座合成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市**区化龙镇龙秀路9号(东经113°28′52.147″,北纬23°3′20.967″)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4972万元,租赁广汽优利得汽车****公司现有厂房建设3条聚氨酯泡沫汽车座椅合成绵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聚氨酯泡沫汽车座椅合成绵约100万台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苟平,联系电话:188****8545
联系地址:**市**区化龙镇龙秀路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市****公司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020-****5275
电子邮箱:dongfangjin@gept.****.cn
通讯地址:**市**区钟落潭镇良田北路88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
2024年8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