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省**市**县天池镇金穗路114号 | 5,810,800.00元 | 病人就餐服务(单价):13.5元 医护人员就餐服务(单价):11.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000 | 餐饮服务 | 食堂外包服务 | ****保健院医护人员及病人提供就餐服务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2年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潇(采购人代表)、徐德仁、余琼、唐银、李俊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费标准收取。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银行**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30****17697。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06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本项目中标单价为:病人就餐服务:13.5元/人/天;医护人员就餐服务:11.5元/人/餐。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电话:181****27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南塔街道雷音村1组23号
联系方式:152****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55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5599
****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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