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正文.pdf
答疑正文.pdf
递交时间:2024-08-28 10:45
1天 |
0元 人民币 |
元 人民币 |
电子评标 |
关于“**县餐厨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化项目”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4.承包人在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5%视为不平衡报价,若承包人在投标阶段采用了不平衡报价而在评标阶段未发现,则发包人在合同履约阶段发现承包人该种行为,如出现报价超过5%的项,结算时按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计取,低于5%的项不予调整。 修改为:4.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价款按照中标人投标工程清单单价执行,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如中标清单中有此项,则按照中标报价清单单价执行;投标清单缺失项及新增项目结算方法:有类似清单的参照清单执行、无类似清单的,按《**省建筑安装工程》(2016版)计价定额中相应子目予以结算,执行招投标时对应的调价文件。 5.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市场单价按施工时间同期对应的《**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地区)价格计取,**地区价格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地区的价格计取。如造价信息中缺项时,按承包人、发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材料到工地价计取(材料到工地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费、采保费)。材料未计取采保费的,按2%的采保费按实计取。如遇按合同约定需要调整材料价的材料必须在施工前按业主要求上报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如果已完成采购进场但未报送材料核价单,则一律不予调整。竣工结算经审计单位审定后,审计费用由基本审计费和审减追加费两部分组成,基本审计费按发包人与审计单位约定计算。审减率≤10%时,效益审减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基本设计费由业主承担,5%以内的效益审减由业主承担,5%-10%的效益审减费由送审单位承担;审减率>10%时,超过10%以外的效益审减按审减金额的5%计取,所有的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减由送审单位承担。承包人在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5%视为不平衡报价,若承包人在投标阶段采用了不平衡报价而在评标阶段未发现,则发包人在合同履约阶段发现承包人该种行为,如出现报价超过5%的项,结算时按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计取,低于5%的项不予调整。 特此说明! **鲁班****公司 2024年8月28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