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单-积水潭桥街区(新街口南北大街) 建筑物外立面附着物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阎村镇多福居(阎村店)后院红色小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9 14: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单-积水潭桥街区(新街口南北大街) 建筑物外立面附着物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219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4.219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市规划委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任务,****办事处要求,拆除新街口辖区内违法建设(含结构外立面恢复或地面的平整、渣土清运等),达到场干地净的验收标准,资质完备,确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办事处各项整治要求,安全、保质、按期达到施工标准。
备注:本项目按照提供的预估清单进行报价,具体结算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合审计结果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工作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服务期内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全部拆除工作及垃圾外运及场地平整恢复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企业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 《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9至2024-09-04,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阎村镇多福居(阎村店)后院红色小楼三层)
方式:
现场获取
(1)凡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说明参与项目名称、包号及所办事宜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9 14:00(**时间)
地点:**市西**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西**公共**交易平台(具体以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标室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09-09 14:00(**时间)
地点:**市西**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西**公共**交易平台(具体以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标室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西**分平台》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址:**市西**西直门内大街128号
联系方式:于丽帅,****2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173****6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73****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