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南圩嘉园三期一标段项目资料承包服务
工程
询
价
公
告
编号:
下塘南圩嘉园三期一标段项目部
2024年8月
下塘南圩嘉园三期一标段项目资料承包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下塘南圩嘉园三期一标段项目资料承包服务
二、项目地点:**县下塘镇同知署路以南,梁岗路(原杭桥路)以北,古镇路(原明华路) 以东,沿河路以西。
三、工程范围:下塘南圩嘉园三期一标段项目资料承包服务。招标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范围内涉及的地库、人防、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室外配套设施(围墙、管网、道路、绿化等)消防、电梯等资料。**市质检站及安全检查等本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施组、施工方案等)、项目报建、过程中的施工资料、质监存档资料、备案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存档及相关的外部协调。保证所有资料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和装订成册。
四、询价方式:线上询价
五、询价起止时间:2024年8 月24日8时00分-2024年8月30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24年8月30日17时00分
七、合同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八、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九、质量要求:合格。依据招标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交工。在计划时间节点所进行的分部验收,保证工程资料的完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其整齐、完整。
十、付款方式:
2、乙方在领取资料服务费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率),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付款直至乙方按照本款要求提供合格发票和相应资料后,在合理期限内恢复付款或终止合同。因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开票相关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申报抵扣增值税或差额缴纳的,乙方应重新开具,相应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3、开累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以内时必须另签补充协议,超过合同金额的10%以上时甲方有权重新招标。
4、超出合同额部分若未签订补充协议,则不予继续支付资料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