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赣发改投资〔2024〕669号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请批复********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4〕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批复********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3〕886号)、《****中心关于********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64号)、《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指导方案》,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明德路1号******院区内,结合医院床位数规模和建筑现状,其项目建设内容如下:一是业务用房修缮,主要包含: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门诊楼一至五层,综合楼六至十层,体检、感染楼一、二层等,修缮面积30512.87平方米,修缮内容包括更换门诊楼及综合楼电梯、空调,更换门窗及老旧设备,修缮内墙面、地面、天棚等,升级水电布线等;二是配置相关医疗设备294台(套)。
二、总图布置
原则同意在维持院区总图布置不变的基础上,根据院区既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对建筑内部平面进行局部改造、修缮。******院区位于八一大道以西,民德路以北,讲武堂路以南,西侧为住宅小区。门诊楼位于院区南侧,沿民德路布设,共设有6个出入口,2个主入口分别位于西南侧(急诊出入口)和东侧(门诊出入口)。医疗中心大楼整体呈7字型布设,东侧主楼部分紧临八一大道,共设有8个出入口,2个****医疗中心楼主楼东西两侧。综合楼位于******院区中部、门诊楼北侧,共设有3个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综合楼北侧,门诊楼、综合楼、医疗中心大楼均以内部走廊或连廊连通。体检、感染楼位于项目西北角,共设有6个出入口,主出入口位于建筑南侧;地下车库设置3个出入口,分别位于院区北侧、东侧和综合楼西南侧,与市政道路或院区既有内部道路相接。****车行道路宽度不小于7米,单向车行道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6米;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最小为9米,满足机动车和消防车通行要求。
三、维修改造工程建筑设计
****中心大楼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门诊楼一至五层;综合楼六至十层;体检、感染楼一、二层等进行修缮。具体修缮内容包括:更换门诊楼及综合楼电梯、空调,更换门窗及老旧设备,修缮内墙面、地面、天棚等,升级水电布线。
下阶段应根据******院区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合对既有建筑物现状情况检测、调查,复核、验算各单体建筑结构安全,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结构加固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维修改造设计;进一步复核、优化既有建筑物消防设计,保障消防安全;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运营方案、施工防护措施,****医院正常运营安全性。
1.医疗中心楼装修改造工程
****中心楼为地下2层、地上26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99.95米,总建筑面积84554.7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医院建设标准,****中心楼功能、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中心楼功能使用要求,对负一层、十九至二十五层平面功能进行修缮;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负一层为中药房、一体化机房、设备间、汽车库;十九层至二十五为病房、抢救、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示教室、值班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骨穿刺室(仅二十一层设置)、实验室(仅二十一层设置)、处置室、微创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作业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物理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运动治疗室(仅二十五层设置)、卫生间、污洗间、污物暂存间、开水间、楼梯间、电梯厅、晾晒间、配餐间、走道、活动区、新风机房、电梯井道等。
2.门诊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门诊楼为地下2层、地上8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38.60米,总建筑面积15383.40平方米,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医院建设标准,在维持原门诊楼功能、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门诊楼功能使用要求,对一层至五层平面功能进行修缮;更换电梯、空调;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一层为门诊大厅、门诊挂号收费、急诊科、配电间、影像中心、警务室、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二层为诊室、候诊区、药房、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三层为诊室、B超室、候诊区、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四层、五层为诊室、候诊区、污洗间、配电间、卫生间、设备机房、楼梯间、走道、管道井、电梯井道等。
3.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综合楼为地下2层、地上13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65米,总建筑面积13114.27平方米,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医院建设标准,在维持原综合楼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楼功能使用要求,对六至十层平面功能进行调整、修缮,原六至九层肿瘤科统筹调整至红角洲院区;更换电梯、空调;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修缮后各平面布置为:六层为康复治疗室,布设治疗室、康复中心、中药熏蒸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七层为中医治疗室,布设治疗室、中医康复区、****工作室、针灸(推拿)功能室、中药熏蒸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八、九层为老年医学科****研究中心)和中医科****研究中心),布设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会议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十层为中西医结合科****研究中心),布设办公室、会议室、质控室、样本储藏室、档案室、受试者接待室、CRC/CRA接待室(筛选室)、药品存放区、****活动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治疗室、配餐间、分离室、开水间、走道、楼梯间、强弱电井、水井、电梯井道等。
4.体检、感染楼装修改造工程
原体检、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3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65米,总建筑面积5565.97平方米,框架/砖混结构、筏板基础。****医院建设标准,在维持原体检、感染楼平、立、剖面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体检、感染楼功能使用要求,对一层北侧,二层东侧平面功能进行调整、修缮,原二层感染科统筹调整至红角洲院区;防烟、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基本利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规范修缮更新,根据现行规范对防烟和排烟设施、消火栓系统进行优化。
各层平面功能修缮后如下:一层为中药房,布设制剂生产区、药材提取室、药材浓缩室、药材处理室、中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中药库房、中药饮片质量检测室、药物监测室、周转库房、排烟机房、楼梯间、卫生间、电梯井道等;****中心,布设诊室、护士站、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配药、观察室、医生办公室、值班室、示教室、卫生间、开水间、走道、楼梯间、电梯井道等。
四、给、排水设计
******院区现状由东侧八一大道市政给水管网、南侧民德路市政给水管网分别引入1根DN250给水主管,在院区内成环状布置,供水压力0.25MPa。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排至院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再****处理站达标后排至北侧讲武堂路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院区室外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放至市政道路上的雨水管网。医疗中心大楼一层至设备层(设备层位于三层与四层中间)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四至十一层由屋顶水箱减压供给,十二至十九层由屋顶水箱减压供给,二十至二十四层由屋顶水箱供水,二十五至二十六层由屋顶水箱加压供水。门诊楼一至三层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四至十三层由门诊楼地下二层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给。综合楼一至三层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四至十三层由门诊楼地下二无负压供水设备加压供给。体检、感染楼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体检、感染楼修缮区域部分立管、支管老旧破损,消防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体检、感染楼修缮区域内升级更换部分给水支管、排水支管和立管,增设消防设施。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本工程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五、电气工程设计
**********电站和**建行线(****剧院门口的户外开闭所)分别引入1路10kV电源线路为院区供电电源。院区共设有4个配电所,****中心负二楼、门诊楼负二楼、综合楼一楼和体检楼一楼,门诊楼地下室设有2台25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医疗中心大楼负一层东北角柴油发电机房设有2台500kW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
本项目电源仍使用原供电方案,仅在各修缮区域内部进行供电线路布局调整,重新布置插座、火灾自动报警、照明、空调及应急照明系统。各建筑单体楼层照明配电箱、空调配电箱、走道照明配电箱、消防配电箱、配电箱全部拆除升级;配电箱增设智能仪表、电表、漏电监控模块;增设照明主干线;原有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拆除,修缮为A型集中控制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
六、暖通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本项目拆除门诊楼、综合楼的修缮区域的通风及空调系统并进行重新设计更换,采用风机盘管+新风系统;体检楼、感染楼、医疗中心大楼利用原有通风、空调系统,仅对已损坏的设施进行更换;在不改变建筑布局及功能的前提下,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进行修缮。
七、原则同意环保、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八、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6669.78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九、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8月24日
附件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15203.67 | |
一 | 医疗中心大楼 | 2494.31 | 14020.62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1278.67 | |
2 | 电气工程 | 320.08 | |
3 | 给排水工程 | 110.65 | |
4 | 消防工程 | 131.33 | |
5 | 暖通工程 | 45.00 | |
6 | 数据中心机房改造 | 511.01 | |
7 | 原机房设备搬迁费 | 97.57 | |
二 | 门诊楼 | 1983.99 | 9734.23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849.94 | |
2 | 电气工程 | 376.14 | |
3 | 给排水工程 | 31.07 | |
4 | 消防工程 | 99.06 | |
5 | 暖通工程 | 350.48 | |
6 | 电梯更换工程(8F) | 154.80 | |
7 | 扶梯更换工程(4F) | 122.50 | |
三 | 综合楼 | 908.91 | 5026.45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550.78 | |
2 | 电气工程 | 104.39 | |
3 | 给排水工程 | 13.19 | |
4 | 消防工程 | 33.02 | |
5 | 暖通工程 | 121.13 | |
6 | 电梯更换工程(13F) | 86.40 | |
四 | 体检、感染楼 | 249.61 | 1731.57平方米 |
1 | 修缮工程 | 159.39 | |
2 | 电气工程 | 39.65 | |
3 | 给排水工程 | 9.73 | |
4 | 消防工程 | 14.42 | |
5 | 暖通工程 | 3.92 | |
6 | 电梯更换工程(2F) | 22.50 | |
五 | 拆除及清运工程 | 333.05 | |
六 | 门窗更换安装工程 | 409.79 | |
七 | 医疗设备购置费 | 8824.01 | |
1 | 中医设备 | 1569.33 | |
2 | 康复设备 | 1284.18 | |
3 | 各科配置设备 | 5290.50 | |
4 | 实验研究设备 | 680.00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672.31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32.03 | |
二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40.21 | |
三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7.80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207.92 | |
五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8.02 | |
六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6.52 | |
七 | 施工图审查费 | 11.76 | |
八 | 工程保险费 | 31.93 | |
九 | 工程鉴定及检测费 | 30.51 | |
十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45.61 | |
(I+II)合计 | 15875.98 | ||
Ⅲ | 预备费 | 793.80 | (I+II)×5% |
Ⅳ | 总概算 | 1666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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