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号石大农水保书〔2024〕11号 | 生成日期2024-08-28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责任部门**** |
**区长胜街道人居环境及沟渠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区长胜街道人居环境及沟渠整治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请示》收悉。我局组织对《**区长胜街道人居环境及沟渠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长胜街道,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长胜村土地复垦30亩、砌护U型斗渠170m、农渠砌护360m,**DN400钢管输水管道773m及配套设施;**村绿化2250m2,**De160PE管道945m,De315PE管道380m及配套设施;潮湖村硬化7100m2,绿化34323m2,村道安装波形护栏1799m,轮廓标52块、**D800管道295m、De350PE管道1580m、**沉砂池3座,加压泵站1座及配套设施。
项目总占地7.83hm2,其中永久占地为6.39hm2,临时占地为1.44hm2。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挖填总量4.97万m3,其中挖方量1.96万m3,填方量3.01万m3,借方1.05万m3来源于市场商购,无弃方。项目总投资693.8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2.99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四)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7.83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为22%。
(七)同意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渠道整治工程区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区2个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八)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渠道整治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复耕1.73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9480m2,洒水抑尘2232m2,砾石覆盖0.14hm2。
2.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区
工程措施:灌溉工程3.66hm2;
植物措施:绿化3.66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720m3。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22.3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4.74万元,植物措施32.01万元,临时措施22.68万元,独立费用9.37万元,预备费用3.56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