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工业园磷化工生产装置尾气深度治理项目-开磷矿肥2×70万吨硫酸装置尾气治理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流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大水工业园磷化工生产装置尾气深度治理项目-开磷矿肥2×70万吨硫酸装置尾气治理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工程 | 项目实施地点: | ****工业园区 |
项目概况: | ****矿肥公司三期2×70万吨/年硫酸系统尾气目前采用氨法脱硫工艺,为进一步对尾气硫酸雾进行深度治理,达到出口≤5mg/Nm3酸雾排放指标要求,并优化现有脱硫工艺,拟在现有系统上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本项目将脱硫工艺改为双氧水脱硫,硫酸尾气采用“两级双氧水脱硫+两级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的工艺流程,达到招标人技术指标。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工****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或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或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2.2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2.4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标段一
公示期
异常信息
标段/包名称: | 大水工业园磷化工生产装置尾气深度治理项目-开磷矿肥2×70万吨硫酸装置尾气治理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0002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8-07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6 23:59:00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08-27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下 |
开标地点: | -- | 标段/包内容: | ****矿肥公司三期2×70万吨/年硫酸系统尾气目前采用氨法脱硫工艺,为进一步对尾气硫酸雾进行深度治理,达到出口≤5mg/Nm3酸雾排放指标要求,并优化现有脱硫工艺,拟在现有系统上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本项目将脱硫工艺改为双氧水脱硫,硫酸尾气采用“两级双氧水脱硫+两级导电玻璃钢电除雾器”的工艺流程,达到招标人技术指标。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PDF: | / | ||
其他附件: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采购失败类型: | 流标 | 采购失败原因: |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
转换采购方式: | 否 | ||
失败情况描述: |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83****5728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胡刚(项目负责人1)、杨兴(项目负责人2)、陈茂兰 | 联系电话: | 180****2705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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