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城乡文化交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丰富我省城乡人民文化生活,决定根据《2024年度**省市县级送戏下乡**演出分配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项目工作。根据有关财政资金使用规定,此次将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
一、预算金额
费用预算45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无效。投标币种为人民币,含税价格。
二、项目服务期限
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需求
为乐东县旅文局提供以下服务:
(一)演出节目:
(1)歌舞、小品等文艺演出(不能少于12个节目)。
(2)舞台平台搭建、LED屏幕、混音台、音响系统和灯光效果。
(二)演出目的:
(1)活动预热:通过举办“三个一”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紧扣**自由贸易港建设,以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为抓手,为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2)坚持公益演出原则。各单位要按照“政府补贴、院团演出、群众看戏”要求开展文艺院团**演出,可酌情予以配套资金支持,****政府补贴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坚持戏权下放原则。各单****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基层调研,实行“群众点单、政府送戏”菜单式服务,提供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文艺节目,确保基层群众真正受益。
(4)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构建不同民族和文化背景之间的交流与理解,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族团结。
(三)演出要求
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演出活动,****演出团体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场演出演职人员不少于15人。演出结束后,由**村(或自然村)第一书记或演出接收单位负责人填写演出登记表,对演出工作提出评价和意见。每场演出结束后对现场观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评价意见和观看满意度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演出登记表和观众满意度调查表随工作总结一同提交至我厅审核。
(四)演出目标任务
2024年**县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共15场。文艺院团满足本地区演出需求后视情况可到周边地区开展演出。
四、请具备资质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携带相关项目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政府采购和其他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投递方式
各单位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于2024年9月2日前送达至**县人民路4号****三楼旅游岗,本次报名不接受邮箱报名。
六、咨询电话
0898--****6648
报名时间从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30分截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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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