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华斋等6处阅读空间运营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文华斋等6处阅读空间运营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4楼10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50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区文华斋等6处阅读空间运营服务(二次) |
服务范围: | **区文华斋等 6 处阅读空间运营服务(二次) |
服务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区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主要涉及运营团队管理、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日常运营服务、阅读推广活动、品牌建设和推广等几个重要方面,达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公益性、均等性和服务性的要求。 1、主要运营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所承接的外包服务范围为**区阅读空间的运营与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日常运营、活动策划与组织、设备维护、制度建设与管理阅读推广活动、品牌建设和推广、运营外包年度考核等。 (1)开放时间 供应商根据各阅读空间周边群众需求制定开放时间,开放时间报 采购人备案。每天按时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 56 小时。每周组织员工培训、学习等工作。 (2)图书管理 为便于读者在馆内进行图书的借阅,需根据实际馆藏分布,优化图书类别排列,定期进行图书整架,保证图书排架的准确率。 (3)读者日常管理与服务 制定读者文明公约,规范读者阅读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及秩序,开通线上线下一体化参考咨询服务渠道,及时解答读者遇到的各类问题。 (4)设备、系统及日常安全管理 负责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做好系统的故障调试及系统升级工作,对损坏的物资及时报损、报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 “六防”工作。 (5)活动策划 除全年总体规划外,实施读者每月活动策划,开展阅读推广工作。 (6)品牌建设、宣传和推广 1)品牌建设 创建阅读空间服务品牌,统一服务规范与标准。打造品牌活动,体现不同阅读空间特色,做到一空间一特色。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要求。 2)品牌推广 着重打造服务品牌,通过品牌运营提升阅读空间的社会价值和读者参与阅读的活跃度。宣传上采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模式运行传播。 (7)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体系建设及运营 根据项目运营要求,供应商须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实现线上统一发布阅读空间服务信息、场地预约、活动报名、读者参与、读者信息管理等,通过线上线下融合运营模式满足读者多层次需求。 (8)经营管理 为促进阅读空间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空间的利用效率,供应商须完善阅读空间服务形式,提供符合阅读空间定位及需求的文化增值服务。 2、续签要求 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 365 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按照行业及招标文件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尚湘,孙业康,刘菊仙,岳胜,孙雪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柒仟陆佰壹拾柒元整(761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蜀****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234。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区文华斋等6处阅读空间运营服务(二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51-****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7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