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报来《**市城市****公司****十四中学项目概算的请示》(北城投规划〔2024〕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22年9月28日以北发改社〔2022〕57****十四中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为3563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648.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17.9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184.65万元),基本预备费1370.66万元。因项目所处片区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为65.33万元/亩,项目用地面积约99.31亩,土地费用约需6487.92万元,较原初设批复的土地概算4184.65万元增加2303.27万元。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财政局、教育局意见及项目实际情况,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同意调整项目概算。
二、调整后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概算37940.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648.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21.1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6487.92万元),基本预备费1370.66万元。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市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其中调增的土地费用2303.27万元由财政资金筹措解决。
三、其他事项按《********中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北发改社〔2022〕57号)执行。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事项,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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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