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片区乡村**(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EPC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3〕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片区乡村**(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EPC
2.2 项目编号:****
2.3 建设地点:**市**县
2.4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长溪河流域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特色产业以及人居环境整治。长溪河流域治理:长溪河流域治理工程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堤防工程、坝体加固工程、农田生态沟渠改造、长溪河支流水系及入**治理、长溪河支流水系连通、生态缓冲区建设、十字镇区河段生态治理工程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毕桥镇、十字镇、**镇共计约3.467 万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配套渠系构筑物、农田防护工程等;农业特色产业:农业特色产业包括括蓝莓种植“标准地”和茶产业建设工程;人居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子项中含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清淤护坡工程、照明工程、建筑除险加固工程、水系及景观建设工程等。详见附件初步设计说明、图纸及概算。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负责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1)设计工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90天内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2)采购及施工周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1482.3万元(含暂列金:3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下列所有项目: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指: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河道整治项目设计业绩;
2)本招标文件中类似施工业绩指:签约合同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河道整治项目施工业绩。
3)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指:签约合同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河道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被**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4.2 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4.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4 其他要求: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2、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6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政府网、**省公共**交易监管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交易中心网为准。
9.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9.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0000或0563-****639。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镇中港西路2号
邮 编:242199
联 系 人:臧先生
电 话:0563-****367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 1 号楼二楼
邮 编:230041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78****0129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63-****639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63-****639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管理局
地 址:**县中港东路与亭****服务中心1号楼
电 话:0563-****472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cn)
11.2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563-****367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78****0129
12.****银行账户信息
12.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2.2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管理局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272****01693
账户二
账户名:****管理局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623********0001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