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综合承包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三茅宫5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元整/年(¥551000.00/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综合承包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运营场所隶属于**市****办事处,土地性质为国有,位于**区迈皋桥街道瑞福大街1号,运营建筑总面积约3574㎡(第一层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设施,第二层规划用途为其他福利设施,第三、四层为机构养老)(以下简称“标的物”)。现拟通过综合承包管理招标的形式,指定一家从事养老的专业服务企业按政策对迈皋桥街道辖区范围内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助餐、护理、精神慰藉等各种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对街道兜底人群实施公益兜底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困难、失能、失独等老人的上门养老服务和省市区要求街道完成的其他老年人服务项目。除此之外,中标人还可在标的物内提供规划许可及营业许可范围内的养老业务、其他业务,但必须确保中标后三年内有80张以上床位收费标准低于3600元/月,中标人经营性业务的范围和价格须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服务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因标的物为已投入装饰装修的建成状态,中标人可在原有基础上对标的物内的养老功能场所、硬件设备、消防安全等现有设施进行适当改造,添置必要设备,完善安全、消防、卫生等运营硬件条件。交接完成后,由招标人提供该处建筑、院落****停车场等场地用于****运营。 合同期限及承包营运金: (1)合同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年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根据服务标准验收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五年。 (2)本次项目采用综合承包的形式,中标人按照不低于55万元/年的标准缴纳承包营运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中标人需对标的物按中标价的年度承包营运金标准向招标人按期缴纳。 (3)招标人将在自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人民币5万元整(¥50000.00)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如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招标人将全款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出现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等不符合项或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附带经济赔偿相应事宜问题,招标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做相应扣除。 |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李义波、郭丽、许和秀、方玉莲、赵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活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联 系 人:迟芸联系电话:025-****3243办公地址:南****创业园寅春路1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市**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联系方式:025-****25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25-****2503
****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