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828HT(YC)000029
二、合同名称:**** 2024 年**区月牙湖乡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区月牙湖乡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月牙湖乡
联系方式:0951-****160
供应商(乙方):****
地址:****市**区紫御府56#楼
联系方式:183****9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清洁取暖项目-空气热源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空气源热泵: ★额定电压220v;★名义制热工况:环境-12℃/-13.5℃,出水温度41℃,制热量:≥12KW,制热功率≤5KW;★低温制热工况:环境-20℃,出水温度41℃,制热量:≥10.5KW,制热功率≤5.1KW;★制冷工况:环境35℃,出水温度7℃,制冷量:≥15KW,制冷功率≤5.5KW;★机组-30℃正常启动,制冷剂:环保冷媒R410A;★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3.2;★噪声:≤62dB(A);
主要标的数量:166
主要标的单价:15790
合同金额:262.114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质量保证期:空气源热泵主机质保5年,其他设备质保3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紧急情况的,乙方须在4小时内维修完毕。如果乙方未按上述时限进行维修或虽维修但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甲、丙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该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2024年**区月牙湖乡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中标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 2024 年**区月牙湖乡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的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