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骨密度分析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14: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次
项目名称:**县****骨密度分析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县****骨密度分析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骨密度分析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进行咨询。政采云金融热线400-****-9583,也可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
https://jinrong.****.cn/finance-service/#/home
(2)采****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望海街道恒丰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6585
质疑联系人:崔李金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夏卿、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1805、159****6916
质疑联系人:张域
质疑联系方式:0571-****1813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县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吴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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