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
澄清 |
**市**区**镇龙鹳路鹳巢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潮公易建招字[2024]149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质量保修期均为2年”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质量保修期均为1年(即12个月)”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现在此澄清,本项目的保修期限统一为“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质量保修期均为1年(即12个月)”。
为加快推动**区“人文**”乡村**示范带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影响项目后续进度,同时也确保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符合法定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限要求,若评审现场出现投标人质量保修期为2年或2年(即24个月)或1年(即12个月)均按符合招标文件质量保修期的要求,按合格进行评审。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质量保修期均按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质量保修期均为1年(即12个月)进行签订。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