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县罗香乡罗丹村六团屯滑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等文件要求,现我局面向**区内公开选择**县罗香乡罗丹村六团屯滑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罗香乡罗丹村六团屯滑坡治理工程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县罗香乡罗丹村六团屯。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宽30~100m,长50~150m,共计滑坡面积约4300㎡;残坡积层厚1-3m,全风化层厚1-3m,强风化层厚2-9m,推测发生滑坡体总体积约17680m3,计划采用对削坡、钢筋混凝土护坡挡墙、锚杆格构梁、锚索格构梁、钢管桩、排水沟、混凝土地面硬化、复绿及监测等工程治理,用地均由村民无偿提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4.4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
三、提交的成果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
四、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岩土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
(二)具备从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的能力,至少提供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拟投入技术人员情况;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
1.预算控制价:人民币捌千陆佰元整(¥8600.00),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2.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其他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根据**县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合同签订并提交评审报告后,暂先拨付合同价的30%,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后拨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开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待项目竣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100%。
八、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设现场报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材料到****,提交报价材料时请携带报价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身份证需提供盖章复印件,其余为原件,报价书需盖章密封装订。
2.递交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18∶00止,逾期送达(含邮寄方式)于9月3日18∶00后送达的予以拒收。
3.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金秀镇**路137号。联系人:涂世年,联系电话:18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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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