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区浸潭镇441****02013GB00056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21338.09m2
地理位置:位于**省**市****中心小学****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2.807905°,北纬24.066890°)
土地使用权人:****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现状情况: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东北侧为鱼塘,其他区域为农用地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储备中心委托******公司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市**区浸潭镇441****02013GB0005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等方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历史上该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和鱼塘使用,主要种植松树和玉米。通过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到,鱼塘主要养殖“四大家鱼”,仅供当地村民食用,不存在规模养殖、激素使用和重金属饲料的使用。历史上该地块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也没有进行过规模化养殖,没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运输,也未涉及危险废物的堆放、固废的堆放与倾倒、管线的排污等问题。地块相邻区域主要包括居住区、农用地、学校、****电站等,分析结果显示,周边50m范围内的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参考《****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19〕130号)的“7个事项”,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得出污染识别结果如下:
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根据第三章节污染识别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总体清晰: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其间未入驻过工业企业,历史至今为村民自用农用地主要种植松树、蔬菜,无规模化种植,不存在外来填土、污水灌溉、污泥回填、固体废物倾倒等情况,无明显的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物。
2、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根据人员访谈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可知,地块历史上没有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没有环境违法案件记录,也不涉及固体废物倾倒、填埋和危险废物、化学品堆放等情况。
3、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分析,地块无工业废水管道进入,也无工业废水排入口,由于此片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通过排水管流入地块旁的预留污水井后排入市政管道,最终经市政道****处理厂处理后,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无工业废水排入,不存在工业废水泄漏污染地块的可能性。
4、历史无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等均无历史监测数据,为进一步验证地块无可疑污染情况,2024年7月30日对调查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根据快筛结果显示,根据地块内6个点位和地块外2个对照点的土壤快筛结果分析得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VOCs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快筛结果在同一水平,地块内土壤快筛数据无异常,所有土壤点位表层土壤样品均未受到污染。结合调查地块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表土层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
5、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历史至今未入驻过工业企业,为村民自用农用地主要种植松树、蔬菜,无规模化种植,不存在外来填土、污水灌溉、污泥回填、固体废物倾倒等情况。调查地块50米范围内南侧约20米处历史上(1995年至今)存****电站,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结果可知,****电站在认真落实变压器环境保护措施后,历史上未发生过检修变压器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泄漏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正常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控制限值要求,因此,****电站生产经营期间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可以接受。
7、是否存在被污染迹象。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调查地块内农作物主要以松树、蔬菜为主,其中蔬菜主要分布在地块中部区域、松树主要分布在地块南侧及北侧区域,地块内未见有危险废物的堆放及储存,未发现各类槽的存在,亦无恶臭、化学品味道等刺激性气味;地块北侧溪流水流较小、水质清澈,无恶臭等刺激性气味,且现场辅助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VOCs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快筛结果在同一水平,地块内土壤快筛数据无异常,所有土壤点位表层土壤样品均未受到污染,认为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地块内未见明显污染痕迹。
8、是否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交通道路、企业及居民村落,调查地块50米范围内南侧约20米处历史上(1995年至今)存****电站,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结果可知,****电站在认真落实变压器环境保护措施后,历史上未发生过检修变压器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泄漏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正常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控制限值要求,****电站变压器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本调查认为调查地块无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土壤快速调查
2024年7月30日,调查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快速检测。根据地块内6个点位和地块外2个对照点的土壤快筛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的重金属和VOCs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的结果在同一水平,地块内土壤快筛数据无异常,所有土壤点位表层土壤样品均未受到污染。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结果和土壤快速筛查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表明,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