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滨河路步行街摊位招租
公 告
**县滨河路步行街摊位位于下司马镇滨河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适合投资**。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打造**县夜市经济,高质量推动旅游名县建设,着力把下司马镇滨河路步行街打造成为明珠小镇会客厅,不断****商贸和文化休闲能级,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及外来游客生产生活带来更大的便利,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滨河路步行街摊位租赁公告如下:
一、摊位设置情况
摊位设置总数20个;其中,A户型6个,21㎡/个;B户型12个,19.25㎡/个;C户型2个,17.5㎡/个;户型图详见附件1。
二、摊位经营业态
(一)A户型:特色小吃(含烧烤、本地小吃等)、特色饮品(含奶茶、咖啡、酒吧等)
(二)B户型:特色小吃(含烧烤、本地小吃等)、特色饮品(含奶茶、咖啡、酒吧等)、文创产品(含本地文旅产品、文玩工艺品等)、**特产
(三)C户型:文创产品(含本地文旅产品、文玩工艺品等)、**特产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企业或个人需提供相应营业执照、营业资质、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二)报名企业或个人仅报名一个户型摊位,多报者将取消招租资格;
(三)报名企业或个人需提供《经营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2,明确经营计划及内容。
四、招租租金
(一)A户型:5-10月租金为40元/㎡/月,每月租金840元;11月-次年4月租金为20元/㎡/月,每月租金420元;A户型全年租金为7560元;
(二)B户型:5-10月租金为40元/㎡/月,每月租金770元;11月-次年4月租金为20元/㎡/月,每月租金385元;B户型全年租金为6930元;
(三)C户型:5-10月租金为40元/㎡/月,每月租金700元;11月-次年4月租金为20元/㎡/月,每月租金350元;B户型全年租金为6300元;
以上租金包含公共区域卫生费及卫生转运费,承租期间水电费自行承担。
商户入住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免收租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3日
报名地点:****
联系方式:张同辉 089****2169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企业或个人,计划****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售卖合规商品。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无法律诉讼,无行政处罚等风险信息。
(二)出租方通过报名方提供的《经营计划报名表》内容确认是否符合招租要求,在符合招租要求的商户中通过抽签****商铺位置。
(三)承租方租赁成功后,必须自己经营,若转租或不履行签订合同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经营权。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经营区域的建筑及设施,不得私搭乱接线路,做到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等工作。
(五)双方确定租赁事宜后,则按合同年度结算,首次缴费第一年摊位租金,并缴1000元押金,押金将在一年后合同到期返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限内中途退场押金不予返还。
(六)为保证服务丰富程度,5月-10月每月开门营业时间不得少于25天,开业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9小时。11月-次年4月每月开门营业时间不得少于20天,开业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7小时。
(七)出租方根据营业出勤率、室内卫生、门前三包以及诚信经营等进行每月评比,评比得分前三名获得出租方颁发优秀商户流动奖牌,评比结果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3个月评比后三名承租方,****商铺经营权,押金不予返还。评分表详见附件3。
附件:1.**县滨河路步行街摊位效果图;
A型户
B型户
C型户
2.**县滨河路步行街经营计划报名表;
3.**县滨河路步行街摊位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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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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