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中心公园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自筹 ,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康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54459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预算审核价为544593元,主要建设内容****中心公园;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4593元,发包价:484688元(下浮系数为K值11%);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
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1)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前,到****(地址:**省********社区308号213室。(联系人:黄女士180****8686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电子版资料。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4年09月09日9时00分00秒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9000元人民币(下同)。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入围后核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9月09日09 时 00 分(**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政府五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康美之恋”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http://www.****.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康美镇
邮编:362332
电话: 153****9888 传真: /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社区308号213室
邮编:362300
电话:180****8686,传真: /
联系人: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