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恩施壹号院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二次)(HBSJ-202309FJ-171004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壹号院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8-28 23: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壹号院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壹号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2212-422801-01-01-73820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镇**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万平方米,建设容积率2.09,绿地率约30%,项目拟**住宅、酒店、商超、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工程设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2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6.3万平方米,酒店、商超及配套约2.1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约6万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壹号院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含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设备安装检测等)及清单、图纸设计要求、现行规范、文件等等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的全部检测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0 合同估算价:224.48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同施工周期,根据施工进度,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及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2019年7月至今至少独立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20万方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检测业绩(需提供检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提供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等本项目检测内容所需要的范围);或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应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工程、室内环境等本项目检测内容所需要的范围)(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且2019年8月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20万方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检测业绩(需提供检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书及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7.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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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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