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109.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照镜镇纬三**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1109.21 | ||||||
投资强度: | 352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64 | ||
起始价: | 283.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县****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外,满足挂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同时提交:(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申请人参加挂牌出让活动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3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同盟大道338号
联 系 人:李培阳
联系电话:0373-****83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汇丰支行 ****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