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RC- 2024-12 | 宗地总面积: | 12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西陌镇石湖村西侧,北、南均邻石湖村二组土地,西邻空地,东邻农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120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21 | |||
起始价: | 328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的有关规定,国土**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方可参加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到 ****开发利用股(四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到 ****开发利用股(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开发利用股(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RC- 2024-12 号地块: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7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高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068
开户单位:芮****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公司**支行 ****银行****公司
开户账号:045********004283、 148****91261、 654********000005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