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登公告
2024-08-29召集人****(原中国华融****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一户债权资产,已于2024年8月28日以公开保留底价、公开竞价方式处置。因在公开竞价活动中只有一人竞价,现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开处置资产及数量
召****集团有限公司一户债权进行公开转让。截至2024年6月28日,本金余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债权明细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务人注册地 | 本金余额(万元)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1 | ****公司 | **市 | 150,000 | (1)****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岗村仙鹤洞地段的69.32万平方米 [从国用(2014)第00015号]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实际抵押面积67.05万平方米。(2****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汇景南路64号的物业首层、2层、3层、4层及地下室,建筑面积合计20059.74平方米。 | **东****公司、****公司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6月28日的债务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债权合同、担****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所列示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召集人对拟转让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4.截至转让日产生的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不属于转让标的,均由债务人向召集人偿还结清。
5.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公司提出。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良好,一次性付款,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
三、投资人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补登公告期限
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9月6日共计7个工作日为补登公告期限,补登公告期限内受理投资者报名、领取竞价文件、交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手续,以及受理对债权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过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若补登公告期限内有新的合格投资者报名参与公开竞价,我司将另行通知公开竞价时间。
六、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马场路庆亿街3****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张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1537、****336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3185
****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