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至**高速公路 |
建设地点 | ******区;******市;******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起于**市**区西樵镇朝山村,通过设置西樵枢纽互通立交与**绕城高速西环线相接,向南途经**市**镇、****市古劳镇、**镇、**镇、**镇,****门市**区司前镇石名枢纽互通,再通过改建1.6km新台高速与之顺接。线路全长50.736km,项目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全线设桥梁38座,隧道1座,互通立交9处,预留互通立交1****服务区、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 |
环评机构 | **达恩贝拉****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