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CG-01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661.03954万元,质量: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沥青砼供货,确保沥青混凝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各项指标,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666.29968万元,质量: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沥青砼供货,确保沥青混凝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各项指标,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663.22076万元,质量: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沥青砼供货,确保沥青混凝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各项指标,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杨建国,职称证:****424。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瑜,职称证:****5608。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强瑞鹏,职称证:****77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企业业绩:1、**县****服务中心沥青采购,2、**县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通村路完善工程沥青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企业业绩:****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企业业绩:1、**市**西路西延段改建工程沥青混合料购销合同,2、****示范区滨河路EPC项目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销售合同。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标段(包)[002]CG-02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华鑫****公司,投标报价:661.050045万元,质量: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沥青砼供货,确保沥青混凝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各项指标,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662.259075万元,质量: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沥青砼供货,确保沥青混凝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各项指标,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662.259075万元,质量: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进行沥青砼供货,确保沥青混凝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各项指标,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7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华鑫****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迎军,职称证:****583。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华卫中,职称证:****030。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付亚娟,职称证:****0031SZC****2933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华鑫****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企业业绩:1、**县****服务中心沥青采购,2、**县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通村路完善工程沥青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企业业绩:****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合同。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企业业绩:1、**市**西路西延段改建工程沥青混合料购销合同;2、****示范区滨河路EPC项目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销售合同。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华鑫****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交通运输局、****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姜嫄街28号
联系人:邬远
电话:029-****0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科技路209号新西蓝小区3号楼1105室
联系人:纪坤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