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编号: | ****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车间一、车间二 |
项目地点: | **市**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基地”南区169号 |
单体名称: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总平面方案 经审核,原图于2015年6月8日通过审批。 (一)变更内容: 1、设计单位由“****公司”变更为“****公司”。 2、调整车间二建筑面积、不计容面积、高度。 3、变更坐标系统为**市2000坐标系,更新原规划图各处坐标。 4、增加停车位布局,改为绿化车位。 5、调整绿地、厂区道路布局。 6、根据上述调整,技术经济指标作相应变更。 (二)指标方面: 规划净用地面积27552.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5334.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862.7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4023.01平方米、建筑密度55.65%、容积率1.60、绿地率10.01%。 二、单体方案 经审核,车间二原图于2012年11月7日通过审批。 1、变更内容: (1)取消D梯及附近卫生间的设置,首层该位置新增配电房。 (2)取消A梯、B梯和C梯附近的卫生间,调整三处楼梯间和出入口布局,调整A梯和B梯附近的货梯布局。 (3)调整车间各立面的出入口、门窗和雨篷布局。 (4)取消二层C轴和D轴位置的中空布局。 (5)调整屋面机房布置。 2、指标方面 (1)变更前:性质为厂房,地上叁层,建筑高度18.5米,基底面积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2.66平方米,计容面积13881.7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20.9平方米。 (2)变更后:性质为厂房,地上叁层,建筑高度21.61米,基底面积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14743.98平方米,计容面积1512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41.96平方米。 以上单体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7日 |
本局收到**** 提出 **市**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基地”南区169号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8606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9918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9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7日
审批、公示部门:******局**分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车间一、车间二
项目地点:**市**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基地”南区169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方案 经审核,原图于2015年6月8日通过审批。 (一)变更内容: 1、设计单位由“****公司”变更为“****公司”。 2、调整车间二建筑面积、不计容面积、高度。 3、变更坐标系统为**市2000坐标系,更新原规划图各处坐标。 4、增加停车位布局,改为绿化车位。 5、调整绿地、厂区道路布局。 6、根据上述调整,技术经济指标作相应变更。 (二)指标方面: 规划净用地面积27552.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5334.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862.7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4023.01平方米、建筑密度55.65%、容积率1.60、绿地率10.01%。 二、单体方案 经审核,车间二原图于2012年11月7日通过审批。 1、变更内容: (1)取消D梯及附近卫生间的设置,首层该位置新增配电房。 (2)取消A梯、B梯和C梯附近的卫生间,调整三处楼梯间和出入口布局,调整A梯和B梯附近的货梯布局。 (3)调整车间各立面的出入口、门窗和雨篷布局。 (4)取消二层C轴和D轴位置的中空布局。 (5)调整屋面机房布置。 2、指标方面 (1)变更前:性质为厂房,地上叁层,建筑高度18.5米,基底面积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2.66平方米,计容面积13881.7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20.9平方米。 (2)变更后:性质为厂房,地上叁层,建筑高度21.61米,基底面积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14743.98平方米,计容面积1512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41.96平方米。 以上单体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局**分局收。 邮编:528100
电子邮箱:zrjtszglk@ss.****.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查询网址:http://zsxx.****.cn/SSGS
制作单位:******局**分局